各单位:
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《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 教学成果奖、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,学校现启动2025 年度教学成果奖、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与对象
(一)申报主体
申报人为学校在职从事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集体(含教学团队、 科研课题组)或个人。
(二)成果时限
1.教学成果需得到实践检验(2025年前正式实施);
2.科研成果需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完 成或发表的成果。
(三)不予受理情形
1.已获国家级、省部级政府部门同类奖项或全国性一级学
会、协会往届获奖的成果;
2.成果权属有争议、存在学术不端,或内容重复率超过30% 的成果(请申报人和各二级学院做好审查工作)。
(四)申报限额
各单位教学成果奖、科研成果奖各限申报1项。要求各学院 严格把关,组织院内评选择优推荐。学校将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 会申报限额上限进行择优推选申报。
二、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
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,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31日前 提交以下材料(纸质版、电子版),逾期报送不予受理。教学成 果奖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,科研成果奖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 处。
( 一)纸质材料( 一 式1份)
(1)申报表。《教学成果奖申报表》(见附件1),包括 成果简介、创新点、实践效果等内容。《科研成果奖申报表》(见 附件2),包括成果简介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、应用前景等内 容。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等进行审核,审核 通过后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。
(2)成果主件。研究报告、论文或专著、专利证书等。其 中,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、目录、正文等,著作需提供原件1 份 或专著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前言、正文节选等;专利证书需提 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。
(3)证明材料。如结题证书、采纳证明、获奖证书、成果 应用证明、权威媒体报道等(不超过5 件 ) 。
(4)汇总表。加盖学院公章(见附件3)。
(二)电子材料
所有纸质材料 (Word 及 PDF 格式),压缩包命名为“奖项 类型+二级学院+成果名称”。其中,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发送至
542034254@qq.com, 科 研 成 果 奖 申 报 材 料 发 送 至
409117387@qq.com。
三、其他
其他未尽事宜,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《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 展2025 年度教学成果奖、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附件 4)有关要求为准。
教务处联系人:孙新梅
科技处联系人:郭 艳
联系电话:029-85603000-8155
联系电话:029-85603000-8927
附件:1.教学成果奖申报表
2.科研成果奖申报表
3.申报汇总表
4.中国民办教育协会《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
年度教学成果奖、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
教务处 科技处
2025年10月22 日